3月5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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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报学分问题和成绩问题
应届生(本学期申请毕业同学)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汇总问题统一报院研办。往届生个人报送。成绩问题统计表见附件3.1、附件3.2和附件3.3,发至gaoxiang2011@nankai.edu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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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、班长、院研办
说明:1.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,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2学分,留学生分别减1。
2.学生应认真对照培养方案,核查本人信息门户中的成绩问题。因不及时上报成绩学分问题导致的严重后果由学生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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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5日—
5月18日
答辩时间不得晚于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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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排组织答辩如下:
1. 同一答辩组由1名学生将本组的答辩时间、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电邮发至各分会秘书和院研办gaoxiang2011@nankai.edu.cn, 学位秘书的邮箱地址见下页。
2. 答辩秘书于答辩前2日至院研办领取答辩会所需材料。
3. 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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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、导师、学位秘书、答辩秘书、院研办
答辩秘书务必提前2日到院研办领取答辩材料,答辩会上认真记录答辩情况,不得授权学生本人记录自己的答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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